利未記 11:10-15 新譯本 (CNV)

10. 在水中游動或生存在水中的活物,無論是在海裡或是河裡,若是沒有翅和鱗的,你們都要當作可憎之物。

11. 牠們是你們憎惡之物;牠們的肉,你們不可吃;牠們的屍體,你們要憎惡。

12. 所有在水裡沒有翅和鱗的活物,你們都要當作可憎之物。

13. “在鳥類中,你們要憎惡,也不可吃這些雀鳥:兀鷹、鵰、鷲、

14. 鳶、獵鷹等隼類,

15. 所有烏鴉類,

利未記 1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