列王紀下 23:32-37 新譯本 (CNV)

32. 他行耶和華看為惡的事,好像他的祖先所行的。

33. 法老尼哥把他囚禁在哈馬地的利比拉,使他不能在耶路撒冷作王;又罰了猶大國三千公斤銀子和三十公斤金子。

34. 法老尼哥另立約西亞的兒子以利雅敬接續他的父親約西亞作王,改了他的名字作約雅敬。他俘擄了約哈斯,把他帶到埃及,他就死在那裡。

35. 約雅敬把銀子、金子付給法老;為了應付法老的命令,他向全國徵收稅銀,按著他的評估,向每位國民索取金銀,好付給法老尼哥。

36. 約雅敬登基的時候是二十五歲,他在耶路撒冷作王十一年。他母親名叫西布大,是魯瑪人毘大雅的女兒。

37. 他行耶和華看為惡的事,好像他的祖先一切所行的。

列王紀下 2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