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埃及記 37:10-19 新譯本 (CNV)

10. 他又用皂莢木做了一張桌子,長八十八公分,寬四十四公分,高六十六公分。

11. 用純金把桌子包裹,替桌子的四周做了金牙邊。

12. 又替桌子的四周做了七十五公釐寬的框子;框子的四周又做了金牙邊。

13. 又替桌子鑄造四個金環,把環子安放在桌子四腳的四角上。

14. 環子靠近框子,是穿槓的地方,可以抬桌子。

15. 又用皂莢木做了兩根槓,用金子把槓包裹,可以抬桌子。

16. 又用純金做桌子的器皿,就是盤子、碟子、碗和奠酒用的杯。

17. 他用純金做了一個燈臺,他用鎚錘成燈臺;燈臺的座和幹,跟杯、球、花,都是連在一起的。

18. 燈臺的兩邊伸出六個枝子,這一邊有三個燈臺枝子,那一邊也有三個燈臺枝子。

19. 在這一個枝子有三個杯,形狀好像杏花,有球、有花;在那一個枝子上也有三個杯,形狀好像杏花,有球、有花。從燈臺那裡伸出來的六個枝子都是這樣。

出埃及記 3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