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7. 那作搖祭的胸和舉祭的腿,你都要使它們成聖,就是亞倫和他兒子授聖職的時候,所獻的公綿羊,被搖過被舉過的部分。
28. 這要作為亞倫和他兒子們從以色列人所得的分,作為永遠的定例,因為這是舉祭。這舉祭要從以色列人的平安祭中分別出來,歸給耶和華作舉祭。
29. “亞倫的聖衣要傳給他的子孫,要穿著受膏,也要穿著受聖職。
30. 亞倫的子孫中,凡是接替他作祭司的,每逢進入會幕在聖所裡事奉的時候,都要穿聖衣七天。
31. “你要把授聖職的時候所獻的公綿羊取來,在聖潔的地方燒牠的肉。
32. 亞倫和他的兒子要在會幕的門口吃這公綿羊的肉和籃子裡的餅。
33. 他們要吃那些用來贖罪的東西,好使他們可以接受聖職,可以成聖;只是外人不可吃,因為這些東西是聖物。
34. 授聖職的時候所獻的肉和餅,如果有一點留到早晨,你要把留下的用火燒了,不可吃,因為這是聖物。
35. “這樣,你要照我吩咐你的,向亞倫和他的兒子行接受聖職的禮七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