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埃及記 29:24-35 新譯本 (CNV)

24. 你要把這一切都放在亞倫和他兒子的手上;你要在耶和華面前把他們搖動作搖祭。

25. 你要從他們手中接過來,向著祭壇把這些東西燒在燔祭之上,在耶和華面前作馨香之氣,這是獻給耶和華的火祭。

26. “你要取亞倫授聖職的時候,所獻的公綿羊的胸,在耶和華面前把它搖動作搖祭,這就是你的分。

27. 那作搖祭的胸和舉祭的腿,你都要使它們成聖,就是亞倫和他兒子授聖職的時候,所獻的公綿羊,被搖過被舉過的部分。

28. 這要作為亞倫和他兒子們從以色列人所得的分,作為永遠的定例,因為這是舉祭。這舉祭要從以色列人的平安祭中分別出來,歸給耶和華作舉祭。

29. “亞倫的聖衣要傳給他的子孫,要穿著受膏,也要穿著受聖職。

30. 亞倫的子孫中,凡是接替他作祭司的,每逢進入會幕在聖所裡事奉的時候,都要穿聖衣七天。

31. “你要把授聖職的時候所獻的公綿羊取來,在聖潔的地方燒牠的肉。

32. 亞倫和他的兒子要在會幕的門口吃這公綿羊的肉和籃子裡的餅。

33. 他們要吃那些用來贖罪的東西,好使他們可以接受聖職,可以成聖;只是外人不可吃,因為這些東西是聖物。

34. 授聖職的時候所獻的肉和餅,如果有一點留到早晨,你要把留下的用火燒了,不可吃,因為這是聖物。

35. “這樣,你要照我吩咐你的,向亞倫和他的兒子行接受聖職的禮七天。

出埃及記 2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