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埃及記 22:28-31 新譯本 (CNV)

28. “不可咒罵 神,也不可咒詛你人民的領袖。

29. 要把你豐收的五穀和初榨的新酒獻上,不可遲延;要把你頭生的兒子獻給我。

30. 對於牛羊頭生的,你也要這樣作;七天之內,可以和母的在一起,第八天就要把牠獻給我。

31. 你們要歸我作聖潔的人;因此田間被野獸撕碎的肉,你們不可以吃,要把它丟給狗吃。”

出埃及記 2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