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9. 如果那牛以前常常觸人,牛主也曾經受過警告,他仍然不把牛拴好,以致觸死了男人或是女人,就要用石頭把那牛打死,牛主也必要處死。
30. 如果給他提出贖金,他就必須照著提出的數量全數繳付贖命金。
31. 牛無論觸了人的兒子,或是觸了人的女兒,都必須照著這定例辦理。
32. 如果牛觸了人的奴僕,或是婢女,必須把三百四十克銀子給他的主人,那牛也必須用石頭打死。
33. “如果有人把井敞開,或是有人挖了井,而不把井口遮蓋,以致有牛或驢掉進裡面,
34. 井主要賠償,要把銀子還給牛主或驢主,死的牲畜可以歸自己。
35. “如果有人的牛傷了他鄰舍的牛,以致死亡,他們要把活牛賣了,平分銀子,也要平分死牛。
36. 如果人知道那牛以前常常觸人,牛主竟不把牛拴好,他必須賠償,以牛還牛,死的可以歸自己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