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. 你們必得加倍的分,代替你們所受的羞愧,他們因自己所得的分而歡呼,代替羞辱,所以在他們的境內,他們必擁有加倍的產業,他們必有永遠的喜樂。
8. 因為我耶和華喜愛公平,恨惡不義的搶奪;我要憑真理賞賜他們,與他們立永遠的約。
9. 他們的後裔必在列國中被人認識,他們的子孫在萬民中也必這樣;看見他們的,都必承認他們是耶和華賜福的後裔。
10. 我因耶和華大大歡喜,我的心靠著我的 神快樂,因為他給我穿上救恩的衣服,給我披上公義的外袍,好像新郎戴上華冠,又像新娘佩戴裝飾。
11. 地怎樣發生苗芽,園子怎樣使所種的生長起來,主耶和華也必怎樣使公義和讚美,在萬國之前生長出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