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. 那時,外人要服事你們,牧放你們的羊群,外族人要作你們的農夫和葡萄園丁。
6. 至於你們,卻要稱為耶和華的祭司,人必稱你們為我們 神的僕人;你們要享用列國的財富,因得著他們的榮耀而誇耀。
7. 你們必得加倍的分,代替你們所受的羞愧,他們因自己所得的分而歡呼,代替羞辱,所以在他們的境內,他們必擁有加倍的產業,他們必有永遠的喜樂。
8. 因為我耶和華喜愛公平,恨惡不義的搶奪;我要憑真理賞賜他們,與他們立永遠的約。
9. 他們的後裔必在列國中被人認識,他們的子孫在萬民中也必這樣;看見他們的,都必承認他們是耶和華賜福的後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