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. 耶和華對我說:“人子啊!我所告訴你耶和華殿的一切規條和法則,你都要留心,用眼看,用耳聽,並要留心聖殿的入口和聖所的所有出口。
6. 你要對悖逆的以色列家說:‘主耶和華這樣說:以色列家啊!你們所行一切可憎的事,該夠了吧!
7. 你們除了行這一切可憎的事之外,還在你們把脂肪和血獻給我作食物的時候,把身心都未受割禮的外族人帶進我的聖所,玷污了我的殿,違背了我的約。
8. 你們自己沒有看守我的聖物,卻委派別人在我的聖所裡代你們看守。’”
9. 主耶和華這樣說:“以色列人中一切身心都未受割禮的外族人,都不可進入我的聖所。
10. 以色列人走迷了路的時候,有利未人遠離我,走迷了路。他們離開我去隨從他們的偶像,他們必擔當自己的罪孽。
11. 他們要在我的聖所作僕役,看管殿門,在聖殿中供職;他們要為人民宰殺燔祭牲和其他祭牲,又要站在人民面前侍候他們。
12. 因為這些利未人曾在他們的偶像前侍候這人民,成了陷以色列家在罪孽中的絆腳石。因此,我向他們舉手起誓,他們必要擔當自己的罪孽。這是主耶和華的宣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