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7. 大臺座長七公尺,寬七公尺,四面見方;四圍有邊高二十五公分;底座四圍的邊緣寬五十公分。另有臺階朝向東面。”
18. 他對我說:“人子啊!主耶和華這樣說:祭壇的規條是這樣:做成了祭壇,在上面獻燔祭、灑上血的時候,
19. 你要把一頭公牛犢給那些親近我、事奉我的祭司利未人作贖罪祭,他們是撒督的後裔。這是主耶和華的宣告。
20. 你要取些公牛犢的血,抹在祭壇的四角和臺座的四角,以及四圍那些突起的邊上。你這樣潔淨祭壇,祭壇就潔淨了。
21. 你又要把那作贖罪祭的公牛犢,燒在聖所外面,在聖殿指定的地方。
22. 第二天,你要獻一隻沒有殘疾的公山羊作贖罪祭,為要潔淨祭壇,像用公牛犢潔淨祭壇一樣。
23. 你潔淨了祭壇之後,就要獻一頭沒有殘疾的公牛犢和羊群中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。
24. 你要在耶和華面前把牠們獻上,祭司們要把鹽撒在牠們身上,作燔祭獻給耶和華。
25. 一連七天,每天你都要預備一頭公山羊為贖罪祭,也要預備一頭公牛犢和羊群中的一隻公綿羊,都要沒有殘疾的。
26. 一連七天,祭司們都要潔淨祭壇,祭壇就潔淨了。這樣,他們就把祭壇分別為聖了。
27. 滿了七天,從第八天起,祭司們要在祭壇上獻你們的燔祭和平安祭。我那時必悅納你們;這是主耶和華的宣告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