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“人子啊!你要向歌革說預言:‘主耶和華這樣說:羅施、米設和土巴的首領歌革啊!我要與你為敵。
2. 我要使你轉過來,帶你從北方的極處上來,領你去攻擊以色列的眾山。
3. 然後,我要擊落你左手的弓,打落你右手的箭。
4. 你必倒在以色列的眾山之上,你所有的軍隊和跟你在一起的萬族,都必這樣;我要把你給各種食肉的飛鳥和田野的走獸作食物。
5. 你必倒在田野,因為我已經說過了。這是主耶和華的宣告。
6. 我必降火在瑪各和安居在沿海地帶的人身上,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。
7. “‘我要在我子民以色列中彰顯我的聖名,我必不再讓我的聖名被褻瀆;這樣,列國就知道我是耶和華,是以色列中的聖者。
8. 看哪!那日子臨近了,事情必定應驗,這就是我所說過的那一天。這是主耶和華的宣告。
9. “‘那時,以色列各城的居民必出來,把武器當柴焚燒,就是大小的盾牌、弓、箭、槍和矛,都當柴焚燒,足有七年的時間。
10. 他們不必從田野撿柴,也不必從樹林裡伐木,因為他們必把武器當柴燒;他們必搶劫那些曾搶劫他們的人,掠奪那些掠奪他們的人。這是主耶和華的宣告。
11. “‘到那日,我必在以色列給歌革一塊墳地,就是那些朝東往死海去的人所經過的谷。這墳地使過路之人無法通過,因為那裡埋葬了歌革和他的眾軍。因此,那地必稱為哈們.歌革谷。
12. 以色列家要用七個月的時間去埋葬他們,為要潔淨那地。
13. 那地所有的人民都必埋葬他們。這是我得榮耀的日子,以色列人也必因此得享美名。這是主耶和華的宣告。
14. 他們必分派人經常遍行那地,與過路的人一起埋葬那些還留在地面上的屍體,為要潔淨那地;過了七個月,他們還要繼續搜索。
15. 他們遍行那地,見有人的骸骨,就在旁邊立個標記,等埋葬的人來把骸骨葬在哈們.歌革谷。
16. 那裡也有一座城名叫哈摩那。他們必這樣潔淨那地。’
17. “人子啊!主耶和華這樣說:你要對各類的飛鳥和田野的走獸說:‘你們集合起來,從四圍聚集來吃我為你們所預備的祭肉。以色列眾山上要獻大祭,好叫你們吃肉喝血。
18. 你們要吃勇士的肉,喝那地眾領袖的血,就如吃公綿羊、羊羔、公山羊和公牛,全部都是巴珊的肥畜。
19. 你們吃我為你們所預備的祭,必吃飽脂油,喝醉了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