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. 他遵行我的律例,謹守我的典章,行事誠實,這人是個義人,他必定存活。這是主耶和華的宣告。
10. “他若是生一個兒子,是個強暴的人,流人的血,又向兄弟行上述任何一件惡事
11. :他在山上吃祭肉,又玷污鄰舍的妻子;
12. 他欺壓困苦和貧窮的人,搶奪人的物件,沒有把抵押品歸還,眼目仰望偶像,並行可憎的事;
13. 他借東西給人要收利息,也向人多要,這樣的人能存活嗎?他必不能存活;他行了這一切可憎的事,必要滅亡;他的罪要歸到他身上。
14. “他若生一個兒子,這兒子看見他父親所犯的一切罪,他雖然看見了,卻不照樣去作:
15. 他不在山上吃祭肉,眼目不仰望以色列家的偶像,不玷污鄰舍的妻子;
16. 不欺壓任何人,不索取抵押品,不搶奪人的物件,卻把自己的食物給飢餓的人,把衣服給赤身的人穿著;
17. 他不伸手欺壓困苦人,借東西給人不取利息,也不多要;他遵守我的典章,遵行我的律例,這人就必不因他父親的罪孽而滅亡;他必要存活。
18. 至於他的父親,因為他勒索,搶奪兄弟的物件,在自己的同胞中行不善的事,所以他必因自己的罪孽而滅亡。
19. “你們還問:‘兒子為甚麼不擔當父親的罪孽呢?’兒子若行正直和公義的事,謹守遵行我的一切律例,就必存活。
20. 唯獨犯罪的,才會滅亡;兒子必不擔當父親的罪孽,父親也必不擔當兒子的罪孽;義人的義必歸他自己,惡人的惡也必歸他自己。
21. “惡人若回轉,離開他所犯的一切罪,謹守我的一切律例,行正直和公義的事,就必存活,不致滅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