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西結書 18:17-23 新譯本 (CNV)

17. 他不伸手欺壓困苦人,借東西給人不取利息,也不多要;他遵守我的典章,遵行我的律例,這人就必不因他父親的罪孽而滅亡;他必要存活。

18. 至於他的父親,因為他勒索,搶奪兄弟的物件,在自己的同胞中行不善的事,所以他必因自己的罪孽而滅亡。

19. “你們還問:‘兒子為甚麼不擔當父親的罪孽呢?’兒子若行正直和公義的事,謹守遵行我的一切律例,就必存活。

20. 唯獨犯罪的,才會滅亡;兒子必不擔當父親的罪孽,父親也必不擔當兒子的罪孽;義人的義必歸他自己,惡人的惡也必歸他自己。

21. “惡人若回轉,離開他所犯的一切罪,謹守我的一切律例,行正直和公義的事,就必存活,不致滅亡。

22. 他所犯的一切罪過都不會被記念,作控訴他的理由;他必因自己所行的義而存活。

23. 難道我喜悅惡人死亡嗎?我不是喜悅他回轉離開他所行的而存活嗎?這是主耶和華的宣告。

以西結書 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