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4. “他若生一個兒子,這兒子看見他父親所犯的一切罪,他雖然看見了,卻不照樣去作:
15. 他不在山上吃祭肉,眼目不仰望以色列家的偶像,不玷污鄰舍的妻子;
16. 不欺壓任何人,不索取抵押品,不搶奪人的物件,卻把自己的食物給飢餓的人,把衣服給赤身的人穿著;
17. 他不伸手欺壓困苦人,借東西給人不取利息,也不多要;他遵守我的典章,遵行我的律例,這人就必不因他父親的罪孽而滅亡;他必要存活。
18. 至於他的父親,因為他勒索,搶奪兄弟的物件,在自己的同胞中行不善的事,所以他必因自己的罪孽而滅亡。
19. “你們還問:‘兒子為甚麼不擔當父親的罪孽呢?’兒子若行正直和公義的事,謹守遵行我的一切律例,就必存活。
20. 唯獨犯罪的,才會滅亡;兒子必不擔當父親的罪孽,父親也必不擔當兒子的罪孽;義人的義必歸他自己,惡人的惡也必歸他自己。
21. “惡人若回轉,離開他所犯的一切罪,謹守我的一切律例,行正直和公義的事,就必存活,不致滅亡。
22. 他所犯的一切罪過都不會被記念,作控訴他的理由;他必因自己所行的義而存活。
23. 難道我喜悅惡人死亡嗎?我不是喜悅他回轉離開他所行的而存活嗎?這是主耶和華的宣告。
24. “義人若轉離他的義去行惡,照著惡人所行一切可憎的事而行,他能存活嗎?他所行的一切義都不會被記念;他必因他所行不忠的事和他所犯的罪而滅亡。
25. “你們還說:‘主所行的不公平。’以色列家啊,你們要聽!我所行的哪裡不公平呢?豈不是你們所行的不公平嗎?
26. 義人若轉離他的義去行惡,他就必因此滅亡;他必因著他所行的不義滅亡。
27. 還有,惡人若回轉離開他所行的惡,行正直公義的事,他就可以使自己的性命存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