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西結書 16:44-54 新譯本 (CNV)

44. “‘凡引用俗語的,必用這俗語指著你說:有其母,必有其女。

45. 你實在是你母親的女兒,她厭棄自己的丈夫和兒女;你實在是你姊妹的姊妹,她們厭棄她們的丈夫和兒女;你們的母親是赫人,你們的父親是亞摩利人。

46. 你的姊姊是撒瑪利亞,她和她的女兒們住在你的北面;你的妹妹是所多瑪,她和她的女兒們住在你的南面。

47. 你不但行她們所行的,作她們所作的可憎之事,而且你還以那些事為小,你一切所行的比她們更壞。

48. 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,你的妹妹所多瑪和她的女兒們,都沒有行過像你和你女兒們所行的事。這是主耶和華的宣告。

49. 你妹妹所多瑪的罪孽是這樣:她和她的女兒們都驕傲自大,糧食豐足,生活安逸,卻沒有幫助困苦和貧窮的人。

50. 她們自高自傲,在我面前行了可憎的事;我看見了,就把她們除掉。

51. 撒瑪利亞所犯的罪還不及你所犯的一半;你所行的可憎之事比她更多,以致你的姊妹因你所行的一切可憎之事而顯為義。

52. 你既然使你的姊妹較顯為義,你就要承擔自己的恥辱;因為你所犯的罪比她們所犯的更可憎,她們比你更顯為義。你使你的姊妹較顯為義,所以你就要慚愧,承擔自己的恥辱了。

53. “‘我要使所多瑪和她的女兒們,撒瑪利亞和她的女兒們從苦境中轉回,我也要使你們跟她們一起轉回,

54. 好使你擔當自己的恥辱,並且因你一切所行的使她們得了安慰,你就自覺慚愧。

以西結書 1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