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9. 以下這些人是從特.米拉、特.哈薩、基綠、押但、音麥上來的,可是他們無法證明他們的父家或世系是以色列人。
60. 這些人是第萊雅的子孫、多比雅的子孫和尼哥大的子孫,共六百五十二人。
61. 祭司的子孫中,有哈巴雅的子孫、哈哥斯的子孫和巴西萊的子孫;巴西萊娶了基列人巴西萊的一個女兒為妻,所以起名叫巴西萊。
62. 這些人查考族譜的記錄,卻找不著,因此他們算為不潔淨,不能作祭司。
63. 省長告訴他們不可吃至聖之物,直等到有能用烏陵和土明來決疑的祭司興起來。
64. 全體會眾共有四萬二千三百六十人。
65. 此外,還有他們的僕婢七千三百三十七人;又有男女歌唱者二百人。
66. 他們有馬七百三十六匹,騾子二百四十五匹,
67. 駱駝四百三十五匹和驢子六千七百二十頭。
68. 當一些族長到達耶路撒冷耶和華殿的原址的時候,就為 神的殿甘心獻上禮物,要把殿在原址重建起來。
69. 他們按照自己的力量奉到工程庫裡的,有金子五百公斤和銀子兩千八百公斤,以及祭司的禮服一百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