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. 於是,領袖們就在猶大和耶路撒冷向所有被擄歸回的人發出通告,叫他們到耶路撒冷聚集。
8. 所有不照著眾領袖和眾長老所議定,在三日之內來到的人,所有的財物都要充公,也要從被擄歸回之人的會中被逐出。
9. 於是猶大和便雅憫眾人,三日之內都在耶路撒冷聚集,那時是九月二十日,眾人坐在神殿的廣場上;因為這事,又因為天下大雨的緣故,大家就都戰慄發抖。
10. 以斯拉祭司站起來,對他們說:“你們對 神不忠,娶了外族的女子為妻,增添了以色列的罪過。
11. 現在你們要向耶和華你們列祖的 神認罪,遵行他所喜悅的旨意,與這地的民族和外族的女子分離。”
12. 全體會眾都大聲回答說:“你怎麼說,我們就怎麼行。
13. 可是人太多,又逢下大雨的季節,我們不能停留在外面;這又不是一兩天可以完成的事,因為我們很多人在這事上犯了罪!
14. 讓我們的領袖代表全體會眾站在耶和華面前,所有在我們的城中娶了外族女子為妻的人,也都要在指定的日期,與本城的長老和審判官一起來,解決了這事,好使 神因這事所發的烈怒離開我們。”
15. 只有亞撒黑的兒子約拿單和特瓦的兒子雅哈謝起來反對這提議,還有米書蘭和利未人沙比太支持他們。
16. 於是,被擄歸回的人就這樣行。以斯拉祭司提名選派了一些人,是各宗族的族長,於十月初一他們一同坐下來查辦這事。
17. 直到正月初一,他們才完成審查所有娶了外族的女子為妻的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