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斯拉記 10:11-23 新譯本 (CNV)

11. 現在你們要向耶和華你們列祖的 神認罪,遵行他所喜悅的旨意,與這地的民族和外族的女子分離。”

12. 全體會眾都大聲回答說:“你怎麼說,我們就怎麼行。

13. 可是人太多,又逢下大雨的季節,我們不能停留在外面;這又不是一兩天可以完成的事,因為我們很多人在這事上犯了罪!

14. 讓我們的領袖代表全體會眾站在耶和華面前,所有在我們的城中娶了外族女子為妻的人,也都要在指定的日期,與本城的長老和審判官一起來,解決了這事,好使 神因這事所發的烈怒離開我們。”

15. 只有亞撒黑的兒子約拿單和特瓦的兒子雅哈謝起來反對這提議,還有米書蘭和利未人沙比太支持他們。

16. 於是,被擄歸回的人就這樣行。以斯拉祭司提名選派了一些人,是各宗族的族長,於十月初一他們一同坐下來查辦這事。

17. 直到正月初一,他們才完成審查所有娶了外族的女子為妻的人。

18. 在祭司子孫中,娶了外族的女子為妻的有耶書亞的子孫,約薩達的兒子和他的兄弟瑪西雅、以利以謝、雅立、基大利。

19. 他們舉手起誓要送走他們的妻子,並獻贖罪祭。他們就獻上一隻公綿羊,作他們的贖罪祭。

20. 音麥的子孫中,有哈拿尼和西巴第雅。

21. 哈琳的子孫中,有瑪西雅、以利雅、示瑪雅、耶歇和烏西雅。

22. 巴施戶珥的子孫中,有以利約乃、瑪西雅、以實瑪利、拿坦業、約撒拔和以利亞撒。

23. 利未人中有約撒拔、示每、基拉雅,還有毘他希雅、猶大和以利以謝。

以斯拉記 1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