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4. 王就下令這樣行;諭旨傳遍書珊,人就把哈曼的十個兒子掛在木架上。
15. 亞達月十四日,在書珊的猶大人又聚集起來,在書珊殺了三百人,卻沒有下手掠奪他們的財物。
16. 在王各省其餘的猶大人,也都聚集起來,保護自己的性命,向他們的仇敵報復,殺了恨他們的人共七萬五千;至於財物,他們卻沒有下手掠奪。
17. 這是在亞達月十三日的事,十四日他們得享安寧,以這日為設宴歡樂的日子。
18. 但在書珊的猶大人在十三、十四日聚集起來殺敵,他們就在十五日休息,以這日為設宴歡樂的日子。
19. 因此鄉村的猶大人,就是住在沒有城牆的村鎮的,都以亞達月十四日為歡樂飲宴的吉日,互送禮物。
20. 末底改把這些事記錄下來,並且送文書給亞哈隨魯各省遠近所有的猶大人,
21. 囑咐他們每年都要守亞達月十四、十五兩日。
22. 以這月的兩日,為猶大人脫離仇敵,得享安寧的日子,是轉憂為喜,轉哀為樂的吉日,叫他們在這兩日飲宴歡樂,大家互贈禮物,也賙濟窮人。
23. 於是,猶大人承諾要守他們起初所守的,也承諾要遵守末底改寫給他們的。
24. 原本猶大人的敵人,亞甲族哈米大他的兒子哈曼曾經設謀陷害猶大人,要消滅他們;他弄卜“普珥”,就是抽籤,為要打擊和消滅猶大人。
25. 但這事呈到王面前以後,王使用文書降旨吩咐,使哈曼計謀的惡事,就是他設謀陷害猶大人的事歸到他自己的頭上,又使人把他和他的眾子掛在木架上。
26. 因此,猶大人照著“普珥”的名字,稱這兩日為普珥節;所以他們因這信上的話,又因他們所看見和所遭遇的事,
27. 猶大人就立了定例,承諾他們自己和他們的後裔,以及所有與他們聯合的人,每年都要按著所寫的和指定的兩日守這節日,永不可廢止。
28. 使人在各省各城,家家戶戶,世世代代,都記念、遵守這兩日,使這普珥節的日子在猶大人中,永不廢止,在他們的後裔中也不斷被記念。
29. 亞比孩的女兒王后以斯帖和猶大人末底改以全權寫了這第二封信,囑咐猶大人守這普珥節。
30. 他用和平和誠實的話,把文書送給亞哈隨魯國中一百二十七省所有的猶大人,
31. 勸他們按著規定的時期,照著猶大人末底改和王后以斯帖所囑咐的,也照著他們在禁食和哀求的時候為自己與後裔所承諾的,守這普珥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