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斯帖記 4:11 新譯本 (CNV)

“王所有的臣僕和各省的人民,都知道有一條法令:無論男女,沒有奉召就擅入內院去見王的,除非王向他伸出金杖,賜他免死,一律要處以死刑。現在我沒有奉召進去見王已經三十天了。”

以斯帖記 4

以斯帖記 4:5-1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