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. 惟有不做工的,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,他的信就算為義。
6. 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。
7. 他說:得赦免其過、遮蓋其罪的,這人是有福的。
8. 主不算為有罪的,這人是有福的。
9. 如此看來,這福是單加給那受割禮的人嗎?不也是加給那未受割禮的人嗎?因我們所說,亞伯拉罕的信,就算為他的義,
10. 是怎麼算的呢?是在他受割禮的時候呢?是在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呢?不是在受割禮的時候,乃是在未受割禮的時候。
11. 並且他受了割禮的記號,作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因信稱義的印證,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,使他們也算為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