羅馬書 2:12-24 新標點和合本, 神版 (CUNP-神)

12. 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,也必不按律法滅亡;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,也必按律法受審判。(

13. 原來在神面前,不是聽律法的為義,乃是行律法的稱義。

14. 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,他們雖然沒有律法,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。

15. 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裏,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,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,或以為是,或以為非。)

16. 就在神藉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祕事的日子,照着我的福音所言。

17. 你稱為猶太人,又倚靠律法,且指着神誇口;

18. 既從律法中受了教訓,就曉得神的旨意,也能分別是非;

19. 又深信自己是給瞎子領路的,是黑暗中人的光,

20. 是蠢笨人的師傅,是小孩子的先生,在律法上有知識和真理的模範。

21. 你既是教導別人,還不教導自己嗎?你講說人不可偷竊,自己還偷竊嗎?

22. 你說人不可姦淫,自己還姦淫嗎?你厭惡偶像,自己還偷竊廟中之物嗎?

23. 你指着律法誇口,自己倒犯律法、玷辱神嗎?

24. 神的名在外邦人中,因你們受了褻瀆,正如經上所記的。

羅馬書 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