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. 我領你們在曠野四十年,你們身上的衣服並沒有穿破,腳上的鞋也沒有穿壞。
6. 你們沒有吃餅,也沒有喝清酒濃酒。這要使你們知道,耶和華是你們的神。
7. 你們來到這地方,希實本王西宏、巴珊王噩都出來與我們交戰,我們就擊殺了他們,
8. 取了他們的地給呂便支派、迦得支派,和瑪拿西半支派為業。
9. 所以你們要謹守遵行這約的話,好叫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亨通。
12. 為要你順從耶和華-你神今日與你所立的約,向你所起的誓。
13. 這樣,他要照他向你所應許的話,又向你列祖亞伯拉罕、以撒、雅各所起的誓,今日立你作他的子民,他作你的神。
14. 我不但與你們立這約,起這誓,
15. 凡與我們一同站在耶和華-我們神面前的,並今日不在我們這裏的人,我也與他們立這約,起這誓。
16. 「我們曾住過埃及地,也從列國經過;這是你們知道的。
17. 你們也看見他們中間可憎之物,並他們木、石、金、銀的偶像。
18. 惟恐你們中間,或男或女,或族長或支派長,今日心裏偏離耶和華-我們的神,去事奉那些國的神;又怕你們中間有惡根生出苦菜和茵蔯來,
19. 聽見這咒詛的話,心裏仍是自誇說:『我雖然行事心裏頑梗,連累眾人,卻還是平安。』
20. 耶和華必不饒恕他;耶和華的怒氣與憤恨要向他發作,如煙冒出,將這書上所寫的一切咒詛都加在他身上。耶和華又要從天下塗抹他的名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