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命記 20:10-16 新標點和合本, 神版 (CUNP-神)

10. 「你臨近一座城、要攻打的時候,先要對城裏的民宣告和睦的話。

11. 他們若以和睦的話回答你,給你開了城,城裏所有的人都要給你效勞,服事你;

12. 若不肯與你和好,反要與你打仗,你就要圍困那城。

13. 耶和華-你的神把城交付你手,你就要用刀殺盡這城的男丁。

14. 惟有婦女、孩子、牲畜,和城內一切的財物,你可以取為自己的掠物。耶和華-你神把你仇敵的財物賜給你,你可以吃用。

15. 離你甚遠的各城,不是這些國民的城,你都要這樣待他。

16. 但這些國民的城,耶和華-你神既賜你為業,其中凡有氣息的,一個不可存留;

申命記 2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