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命記 19:10-14 新標點和合本, 神版 (CUNP-神)

10. 免得無辜之人的血流在耶和華-你神所賜你為業的地上,流血的罪就歸於你。

11. 「若有人恨他的鄰舍,埋伏着起來擊殺他,以致於死,便逃到這些城的一座城,

12. 本城的長老就要打發人去,從那裏帶出他來,交在報血仇的手中,將他治死。

13. 你眼不可顧惜他,卻要從以色列中除掉流無辜血的罪,使你可以得福。」

14. 「在耶和華-你神所賜你承受為業之地,不可挪移你鄰舍的地界,那是先人所定的。」

申命記 1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