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命記 1:17-20 新標點和合本, 神版 (CUNP-神)

17. 審判的時候,不可看人的外貌;聽訟不可分貴賤,不可懼怕人,因為審判是屬乎神的。若有難斷的案件,可以呈到我這裏,我就判斷。』

18. 那時,我將你們所當行的事都吩咐你們了。」

19. 「我們照着耶和華-我們神所吩咐的從何烈山起行,經過你們所看見那大而可怕的曠野,往亞摩利人的山地去,到了加低斯‧巴尼亞。

20. 我對你們說:『你們已經到了耶和華-我們神所賜給我們的亞摩利人之山地。

申命記 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