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. 在他一切離俗的日子是歸耶和華為聖。
9. 「若在他旁邊忽然有人死了,以致沾染了他離俗的頭,他要在第七日,得潔淨的時候,剃頭。
10. 第八日,他要把兩隻斑鳩或兩隻雛鴿帶到會幕門口,交給祭司。
11. 祭司要獻一隻作贖罪祭,一隻作燔祭,為他贖那因死屍而有的罪,並要當日使他的頭成為聖潔。
12. 他要另選離俗歸耶和華的日子,又要牽一隻一歲的公羊羔來作贖愆祭;但先前的日子要歸徒然,因為他在離俗之間被玷污了。
13. 「拿細耳人滿了離俗的日子乃有這條例:人要領他到會幕門口,
14. 他要將供物奉給耶和華,就是一隻沒有殘疾、一歲的公羊羔作燔祭,一隻沒有殘疾、一歲的母羊羔作贖罪祭,和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作平安祭,
15. 並一筐子無酵調油的細麵餅,與抹油的無酵薄餅,並同獻的素祭和奠祭。
16. 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獻那人的贖罪祭和燔祭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