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. 與耶和華爭競的,必被打碎;耶和華必從天上以雷攻擊他,必審判地極的人,將力量賜與所立的王,高舉受膏者的角。
11. 以利加拿往拉瑪回家去了。那孩子在祭司以利面前事奉耶和華。
12. 以利的兩個兒子是惡人,不認識耶和華。
13. 這二祭司待百姓是這樣的規矩:凡有人獻祭,正煮肉的時候,祭司的僕人就來,手拿三齒的叉子,
14. 將叉子往罐裏,或鼎裏,或釜裏,或鍋裏一插,插上來的肉,祭司都取了去。凡上到示羅的以色列人,他們都是這樣看待。
15. 又在未燒脂油以前,祭司的僕人就來對獻祭的人說:「將肉給祭司,叫他烤吧。他不要煮過的,要生的。」
16. 獻祭的人若說:「必須先燒脂油,然後你可以隨意取肉。」僕人就說:「你立時給我,不然我便搶去。」
17. 如此,這二少年人的罪在耶和華面前甚重了,因為他們藐視耶和華的祭物。
18. 那時,撒母耳還是孩子,穿着細麻布的以弗得,侍立在耶和華面前。
19. 他母親每年為他做一件小外袍,同着丈夫上來獻年祭的時候帶來給他。
20. 以利為以利加拿和他的妻祝福,說:「願耶和華由這婦人再賜你後裔,代替你從耶和華求來的孩子。」他們就回本鄉去了。
21. 耶和華眷顧哈拿,她就懷孕生了三個兒子,兩個女兒。那孩子撒母耳在耶和華面前漸漸長大。
22. 以利年甚老邁,聽見他兩個兒子待以色列眾人的事,又聽見他們與會幕門前伺候的婦人苟合,
23. 他就對他們說:「你們為何行這樣的事呢?我從這眾百姓聽見你們的惡行。
24. 我兒啊,不可這樣!我聽見你們的風聲不好,你們使耶和華的百姓犯了罪。
25. 人若得罪人,有士師審判他;人若得罪耶和華,誰能為他祈求呢?」然而他們還是不聽父親的話,因為耶和華想要殺他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