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. 因為律法不是為義人設立的,乃是為不法和不服的,不虔誠和犯罪的,不聖潔和戀世俗的,弒父母和殺人的,
10. 行淫和親男色的,搶人口和說謊話的,並起假誓的,或是為別樣敵正道的事設立的。
11. 這是照着可稱頌之神交託我榮耀福音說的。
12. 我感謝那給我力量的我們主基督耶穌,因他以我有忠心,派我服事他。
13. 我從前是褻瀆神的,逼迫人的,侮慢人的;然而我還蒙了憐憫,因我是不信不明白的時候而做的。
14. 並且我主的恩是格外豐盛,使我在基督耶穌裏有信心和愛心。
15. 「基督耶穌降世,為要拯救罪人。」這話是可信的,是十分可佩服的。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