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摩太前書 1:8-17 新標點和合本, 神版 (CUNP-神)

8. 我們知道律法原是好的,只要人用得合宜;

9. 因為律法不是為義人設立的,乃是為不法和不服的,不虔誠和犯罪的,不聖潔和戀世俗的,弒父母和殺人的,

10. 行淫和親男色的,搶人口和說謊話的,並起假誓的,或是為別樣敵正道的事設立的。

11. 這是照着可稱頌之神交託我榮耀福音說的。

12. 我感謝那給我力量的我們主基督耶穌,因他以我有忠心,派我服事他。

13. 我從前是褻瀆神的,逼迫人的,侮慢人的;然而我還蒙了憐憫,因我是不信不明白的時候而做的。

14. 並且我主的恩是格外豐盛,使我在基督耶穌裏有信心和愛心。

15. 「基督耶穌降世,為要拯救罪人。」這話是可信的,是十分可佩服的。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。

16. 然而,我蒙了憐憫,是因耶穌基督要在我這罪魁身上顯明他一切的忍耐,給後來信他得永生的人作榜樣。

17. 但願尊貴、榮耀歸與那不能朽壞、不能看見、永世的君王、獨一的神,直到永永遠遠。阿們!

提摩太前書 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