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. 那時我說:神啊,我來了,為要照你的旨意行;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。
8. 以上說:「祭物和禮物,燔祭和贖罪祭,是你不願意的,也是你不喜歡的(這都是按着律法獻的)」;
9. 後又說:「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」;可見他是除去在先的,為要立定在後的。
10. 我們憑這旨意,靠耶穌基督,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,就得以成聖。
11. 凡祭司天天站着事奉神,屢次獻上一樣的祭物,這祭物永不能除罪。
12. 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,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。
13. 從此,等候他仇敵成了他的腳凳。
14. 因為他一次獻祭,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。
15. 聖靈也對我們作見證;因為他既已說過:
16. 主說:那些日子以後,我與他們所立的約乃是這樣:我要將我的律法寫在他們心上,又要放在他們的裏面。
17. 以後就說:我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和他們的過犯。
18. 這些罪過既已赦免,就不用再為罪獻祭了。
19. 弟兄們,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,
20. 是藉着他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,從幔子經過,這幔子就是他的身體。
21. 又有一位大祭司治理神的家,
22. 並我們心中天良的虧欠已經灑去,身體用清水洗淨了,就當存着誠心和充足的信心來到神面前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