尼希米記 13:11-29 新標點和合本, 神版 (CUNP-神)

11. 我就斥責官長說:「為何離棄神的殿呢?」我便招聚利未人,使他們照舊供職。

12. 猶大眾人就把五穀、新酒,和油的十分之一送入庫房。

13. 我派祭司示利米雅、文士撒督,和利未人毗大雅作庫官管理庫房;副官是哈難。哈難是撒刻的兒子;撒刻是瑪他尼的兒子。這些人都是忠信的,他們的職分是將所供給的分給他們的弟兄。

14. 我的神啊,求你因這事記念我,不要塗抹我為神的殿與其中的禮節所行的善。

15. 那些日子,我在猶大見有人在安息日醡酒,搬運禾捆馱在驢上,又把酒、葡萄、無花果,和各樣的擔子在安息日擔入耶路撒冷,我就在他們賣食物的那日警戒他們。

16. 又有泰爾人住在耶路撒冷;他們把魚和各樣貨物運進來,在安息日賣給猶大人。

17. 我就斥責猶大的貴冑說:「你們怎麼行這惡事犯了安息日呢?

18. 從前你們列祖豈不是這樣行,以致我們神使一切災禍臨到我們和這城嗎?現在你們還犯安息日,使忿怒越發臨到以色列!」

19. 在安息日的前一日,耶路撒冷城門有黑影的時候,我就吩咐人將門關鎖,不過安息日不准開放。我又派我幾個僕人管理城門,免得有人在安息日擔甚麼擔子進城。

20. 於是商人和販賣各樣貨物的,一兩次住宿在耶路撒冷城外。

21. 我就警戒他們說:「你們為何在城外住宿呢?若再這樣,我必下手拿辦你們。」從此以後,他們在安息日不再來了。

22. 我吩咐利未人潔淨自己,來守城門,使安息日為聖。我的神啊,求你因這事記念我,照你的大慈愛憐恤我。

23. 那些日子,我也見猶大人娶了亞實突、亞捫、摩押的女子為妻。

24. 他們的兒女說話,一半是亞實突的話,不會說猶大的話,所說的是照着各族的方言。

25. 我就斥責他們,咒詛他們,打了他們幾個人,拔下他們的頭髮,叫他們指着神起誓,必不將自己的女兒嫁給外邦人的兒子,也不為自己和兒子娶他們的女兒。

26. 我又說:「以色列王所羅門不是在這樣的事上犯罪嗎?在多國中並沒有一王像他,且蒙他神所愛,神立他作以色列全國的王;然而連他也被外邦女子引誘犯罪。

27. 如此,我豈聽你們行這大惡,娶外邦女子干犯我們的神呢?」

28. 大祭司以利亞實的孫子、耶何耶大的一個兒子是和倫人參巴拉的女婿,我就從我這裏把他趕出去。

29. 我的神啊,求你記念他們的罪;因為他們玷污了祭司的職任,違背你與祭司利未人所立的約。

尼希米記 1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