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我說那承受產業的,雖然是全業的主人,但為孩童的時候卻與奴僕毫無分別,
2. 乃在師傅和管家的手下,直等他父親預定的時候來到。
3. 我們為孩童的時候,受管於世俗小學之下,也是如此。
4. 及至時候滿足,神就差遣他的兒子,為女子所生,且生在律法以下,
5. 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,叫我們得着兒子的名分。
6. 你們既為兒子,神就差他兒子的靈進入你們的心,呼叫:「阿爸!父!」
7. 可見,從此以後,你不是奴僕,乃是兒子了;既是兒子,就靠着神為後嗣。
8. 但從前你們不認識神的時候,是給那些本來不是神的作奴僕;
9. 現在你們既然認識神,更可說是被神所認識的,怎麼還要歸回那懦弱無用的小學,情願再給他作奴僕呢?
10. 你們謹守日子、月份、節期、年份,
11. 我為你們害怕,惟恐我在你們身上是枉費了工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