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. 那賜給你們聖靈,又在你們中間行異能的,是因你們行律法呢?是因你們聽信福音呢?
6. 正如「亞伯拉罕信神,這就算為他的義」。
7. 所以,你們要知道:那以信為本的人,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。
8. 並且聖經既然預先看明,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,就早已傳福音給亞伯拉罕,說:「萬國都必因你得福。」
9. 可見那以信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。
10. 凡以行律法為本的,都是被咒詛的;因為經上記着:「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,就被咒詛。」
11. 沒有一個人靠着律法在神面前稱義,這是明顯的;因為經上說:「義人必因信得生。」
12. 律法原不本乎信,只說:「行這些事的,就必因此活着。」
13. 基督既為我們受了咒詛,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;因為經上記着:「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。」
14. 這便叫亞伯拉罕的福,因基督耶穌可以臨到外邦人,使我們因信得着所應許的聖靈。
15. 弟兄們,我且照着人的常話說:雖然是人的文約,若已經立定了,就沒有能廢棄或加增的。
16. 所應許的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子孫說的。神並不是說「眾子孫」,指着許多人,乃是說「你那一個子孫」,指着一個人,就是基督。
17. 我是這麼說,神預先所立的約,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後的律法廢掉,叫應許歸於虛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