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記 4:13-25 新標點和合本, 神版 (CUNP-神)

13. 「以色列全會眾若行了耶和華所吩咐不可行的甚麼事,誤犯了罪,是隱而未現、會眾看不出來的,

14. 會眾一知道所犯的罪就要獻一隻公牛犢為贖罪祭,牽到會幕前。

15. 會中的長老就要在耶和華面前按手在牛的頭上,將牛在耶和華面前宰了。

16. 受膏的祭司要取些公牛的血帶到會幕,

17. 把指頭蘸於血中,在耶和華面前對着幔子彈血七次,

18. 又要把些血抹在會幕內、耶和華面前壇的四角上,再把所有的血倒在會幕門口、燔祭壇的腳那裏。

19. 把牛所有的脂油都取下,燒在壇上;

20. 收拾這牛,與那贖罪祭的牛一樣。祭司要為他們贖罪,他們必蒙赦免。

21. 他要把牛搬到營外燒了,像燒頭一個牛一樣;這是會眾的贖罪祭。

22. 「官長若行了耶和華-他神所吩咐不可行的甚麼事,誤犯了罪,

23. 所犯的罪自己知道了,就要牽一隻沒有殘疾的公山羊為供物,

24. 按手在羊的頭上,宰於耶和華面前、宰燔祭牲的地方;這是贖罪祭。

25. 祭司要用指頭蘸些贖罪祭牲的血,抹在燔祭壇的四角上,把血倒在燔祭壇的腳那裏。

利未記 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