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記 26:28-32 新標點和合本, 神版 (CUNP-神)

28. 我就要發烈怒,行事與你們反對,又因你們的罪懲罰你們七次。

29. 並且你們要吃兒子的肉,也要吃女兒的肉。

30. 我又要毀壞你們的邱壇,砍下你們的日像,把你們的屍首扔在你們偶像的身上;我的心也必厭惡你們。

31. 我要使你們的城邑變為荒涼,使你們的眾聖所成為荒場;我也不聞你們馨香的香氣。

32. 我要使地成為荒場,住在其上的仇敵就因此詫異。

利未記 2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