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記 22:4-12 新標點和合本, 神版 (CUNP-神)

4. 亞倫的後裔,凡長大痲瘋的,或是有漏症的,不可吃聖物,直等他潔淨了。無論誰摸那因死屍不潔淨的物,或是遺精的人,

5. 或是摸甚麼使他不潔淨的爬物,或是摸那使他不潔淨的人(不拘那人有甚麼不潔淨),

6. 摸了這些人、物的,必不潔淨到晚上;若不用水洗身,就不可吃聖物。

7. 日落的時候,他就潔淨了,然後可以吃聖物,因為這是他的食物。

8. 自死的或是被野獸撕裂的,他不可吃,因此污穢自己。我是耶和華。

9. 所以他們要守我所吩咐的,免得輕忽了,因此擔罪而死。我是叫他們成聖的耶和華。

10. 「凡外人不可吃聖物;寄居在祭司家的,或是雇工人,都不可吃聖物;

11. 倘若祭司買人,是他的錢買的,那人就可以吃聖物;生在他家的人也可以吃。

12. 祭司的女兒若嫁外人,就不可吃舉祭的聖物。

利未記 2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