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記 17:6-12 新標點和合本, 神版 (CUNP-神)

6. 祭司要把血灑在會幕門口、耶和華的壇上,把脂油焚燒,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祭。

7. 他們不可再獻祭給他們行邪淫所隨從的鬼魔;這要作他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。

8. 「你要曉諭他們說:凡以色列家中的人,或是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,獻燔祭或是平安祭,

9. 若不帶到會幕門口獻給耶和華,那人必從民中剪除。

10. 「凡以色列家中的人,或是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,若吃甚麼血,我必向那吃血的人變臉,把他從民中剪除。

11. 因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。我把這血賜給你們,可以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;因血裏有生命,所以能贖罪。

12. 因此,我對以色列人說:你們都不可吃血;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也不可吃血。

利未記 1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