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埃及記 22:11-15 新標點和合本, 神版 (CUNP-神)

11. 那看守的人要憑着耶和華起誓,手裏未曾拿鄰舍的物,本主就要罷休,看守的人不必賠還。

12. 牲畜若從看守的那裏被偷去,他就要賠還本主;

13. 若被野獸撕碎,看守的要帶來當作證據,所撕的不必賠還。

14. 「人若向鄰舍借甚麼,所借的或受傷,或死,本主沒有同在一處,借的人總要賠還;

15. 若本主同在一處,他就不必賠還;若是雇的,也不必賠還,本是為雇價來的。」

出埃及記 2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