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. 若不向她行這三樣,她就可以不用錢贖,白白地出去。」
12. 「打人以致打死的,必要把他治死。
13. 人若不是埋伏着殺人,乃是神交在他手中,我就設下一個地方,他可以往那裏逃跑。
14. 人若任意用詭計殺了他的鄰舍,就是逃到我的壇那裏,也當捉去把他治死。
15. 「打父母的,必要把他治死。
16. 「拐帶人口,或是把人賣了,或是留在他手下,必要把他治死。
17. 「咒罵父母的,必要把他治死。
18. 「人若彼此相爭,這個用石頭或是拳頭打那個,尚且不至於死,不過躺臥在牀,
19. 若再能起來扶杖而出,那打他的可算無罪;但要將他躭誤的工夫用錢賠補,並要將他全然醫好。
20. 「人若用棍子打奴僕或婢女,立時死在他的手下,他必要受刑。
21. 若過一兩天才死,就可以不受刑,因為是用錢買的。
22. 「人若彼此爭鬥,傷害有孕的婦人,甚至墜胎,隨後卻無別害,那傷害她的,總要按婦人的丈夫所要的,照審判官所斷的,受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