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. 將我的律例賜給他們,將我的典章指示他們;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着。
12. 又將我的安息日賜給他們,好在我與他們中間為證據,使他們知道我-耶和華是叫他們成為聖的。
13. 以色列家卻在曠野悖逆我,不順從我的律例,厭棄我的典章(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着),大大干犯我的安息日。「我就說,要在曠野將我的忿怒傾在他們身上,滅絕他們。
14. 我卻為我名的緣故,沒有這樣行,免得我的名在我領他們出埃及的列國人眼前被褻瀆。
15. 並且我在曠野向他們起誓,必不領他們進入我所賜給他們流奶與蜜之地(那地在萬國中是有榮耀的);
16. 因為他們厭棄我的典章,不順從我的律例,干犯我的安息日,他們的心隨從自己的偶像。
17. 雖然如此,我眼仍顧惜他們,不毀滅他們,不在曠野將他們滅絕淨盡。
18. 「我在曠野對他們的兒女說:不要遵行你們父親的律例,不要謹守他們的惡規,也不要因他們的偶像玷污自己。
19. 我是耶和華-你們的神,你們要順從我的律例,謹守遵行我的典章,
20. 且以我的安息日為聖。這日在我與你們中間為證據,使你們知道我是耶和華-你們的神。
21. 只是他們的兒女悖逆我,不順從我的律例,也不謹守遵行我的典章(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着),干犯我的安息日。「我就說,要將我的忿怒傾在他們身上,在曠野向他們成就我怒中所定的。
22. 雖然如此,我卻為我名的緣故縮手沒有這樣行,免得我的名在我領他們出埃及的列國人眼前被褻瀆。
23. 並且我在曠野向他們起誓,必將他們分散在列國,四散在列邦;
24. 因為他們不遵行我的典章,竟厭棄我的律例,干犯我的安息日,眼目仰望他們父親的偶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