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. 論到你出世的景況,在你初生的日子沒有為你斷臍帶,也沒有用水洗你,使你潔淨,絲毫沒有撒鹽在你身上,也沒有用布裹你。
5. 誰的眼也不可憐你,為你做一件這樣的事憐恤你;但你初生的日子扔在田野,是因你被厭惡。
6. 「我從你旁邊經過,見你滾在血中,就對你說:你雖在血中,仍可存活;你雖在血中,仍可存活。
7. 我使你生長好像田間所長的,你就漸漸長大,以致極其俊美,兩乳成形,頭髮長成,你卻仍然赤身露體。
8. 「我從你旁邊經過,看見你的時候正動愛情,便用衣襟搭在你身上,遮蓋你的赤體;又向你起誓,與你結盟,你就歸於我。這是主耶和華說的。
9. 那時我用水洗你,洗淨你身上的血,又用油抹你。
10. 我也使你身穿繡花衣服,腳穿海狗皮鞋,並用細麻布給你束腰,用絲綢為衣披在你身上,
11. 又用妝飾打扮你,將鐲子戴在你手上,將金鍊戴在你項上。
12. 我也將環子戴在你鼻子上,將耳環戴在你耳朵上,將華冠戴在你頭上。
13. 這樣,你就有金銀的妝飾,穿的是細麻衣和絲綢,並繡花衣;吃的是細麵、蜂蜜,並油。你也極其美貌,發達到王后的尊榮。
14. 你美貌的名聲傳在列邦中,你十分美貌,是因我加在你身上的威榮。這是主耶和華說的。
15. 「只是你仗着自己的美貌,又因你的名聲就行邪淫。你縱情淫亂,使過路的任意而行。
16. 你用衣服為自己在高處結彩,在其上行邪淫。這樣的事將來必沒有,也必不再行了。
17. 你又將我所給你那華美的金銀、寶器為自己製造人像,與他行邪淫;
18. 又用你的繡花衣服給他披上,並將我的膏油和香料擺在他跟前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