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2. 我求王撥步兵馬兵幫助我們抵擋路上的仇敵,本以為羞恥;因我曾對王說:「我們神施恩的手必幫助一切尋求他的;但他的能力和忿怒必攻擊一切離棄他的。」
23. 所以我們禁食祈求我們的神,他就應允了我們。
24. 我分派祭司長十二人,就是示利比、哈沙比雅,和他們的弟兄十人,
25. 將王和謀士、軍長,並在那裏的以色列眾人為我們神殿所獻的金銀和器皿,都秤了交給他們。
26. 我秤了交在他們手中的銀子有六百五十他連得;銀器重一百他連得;金子一百他連得;
27. 金碗二十個,重一千達利克;上等光銅的器皿兩個,寶貴如金。
28. 我對他們說:「你們歸耶和華為聖,器皿也為聖;金銀是甘心獻給耶和華-你們列祖之神的。
29. 你們當警醒看守,直到你們在耶路撒冷耶和華殿的庫內,在祭司長和利未族長,並以色列的各族長面前過了秤。」
30. 於是,祭司、利未人按着分量接受金銀和器皿,要帶到耶路撒冷我們神的殿裏。
31. 正月十二日,我們從亞哈瓦河邊起行,要往耶路撒冷去。我們神的手保佑我們,救我們脫離仇敵和路上埋伏之人的手。
32. 我們到了耶路撒冷,在那裏住了三日。
33. 第四日,在我們神的殿裏把金銀和器皿都秤了,交在祭司烏利亞的兒子米利末的手中。同着他有非尼哈的兒子以利亞撒,還有利未人耶書亞的兒子約撒拔和賓內的兒子挪亞底。
34. 當時都點了數目,按着分量寫在冊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