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5. 人點燈,不放在斗底下,是放在燈臺上,就照亮一家的人。
16. 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,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,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。」
17. 「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。我來不是要廢掉,乃是要成全。
18. 我實在告訴你們,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,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,都要成全。
19. 所以,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,又教訓人這樣做,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。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,又教訓人遵行,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。
20. 我告訴你們,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,斷不能進天國。」
21. 「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,說:『不可殺人』;又說:『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。』
22. 只是我告訴你們,凡向弟兄動怒的,難免受審判;凡罵弟兄是拉加的,難免公會的審判;凡罵弟兄是魔利的,難免地獄的火。
23. 所以,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,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,
24. 就把禮物留在壇前,先去同弟兄和好,然後來獻禮物。
25. 你同告你的對頭還在路上,就趕緊與他和息,恐怕他把你送給審判官,審判官交付衙役,你就下在監裏了。
26. 我實在告訴你,若有一文錢沒有還清,你斷不能從那裏出來。」
27. 「你們聽見有話說:『不可姦淫。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