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太福音 10:9-27 新標點和合本, 上帝版 (CUNP-上帝)

9. 腰袋裏不要帶金銀銅錢;

10. 行路不要帶口袋;不要帶兩件褂子,也不要帶鞋和柺杖。因為工人得飲食是應當的。

11. 你們無論進哪一城,哪一村,要打聽那裏誰是好人,就住在他家,直住到走的時候。

12. 進他家裏去,要請他的安。

13. 那家若配得平安,你們所求的平安就必臨到那家;若不配得,你們所求的平安仍歸你們。

14. 凡不接待你們、不聽你們話的人,你們離開那家,或是那城的時候,就把腳上的塵土跺下去。

15. 我實在告訴你們,當審判的日子,所多瑪和蛾摩拉所受的,比那城還容易受呢!」

16. 「我差你們去,如同羊進入狼羣;所以你們要靈巧像蛇,馴良像鴿子。

17. 你們要防備人;因為他們要把你們交給公會 ,也要在會堂裏鞭打你們,

18. 並且你們要為我的緣故被送到諸侯君王面前,對他們和外邦人作見證。

19. 你們被交的時候,不要思慮怎樣說話,或說甚麼話。到那時候,必賜給你們當說的話;

20. 因為不是你們自己說的,乃是你們父的靈在你們裏頭說的。

21. 弟兄要把弟兄,父親要把兒子,送到死地;兒女要與父母為敵,害死他們;

22. 並且你們要為我的名被眾人恨惡。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。

23. 有人在這城裏逼迫你們,就逃到那城裏去。我實在告訴你們,以色列的城邑,你們還沒有走遍,人子就到了。

24. 學生不能高過先生;僕人不能高過主人。

25. 學生和先生一樣,僕人和主人一樣,也就罷了。人既罵家主是別西卜,何況他的家人呢?」

26. 「所以,不要怕他們;因為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,隱藏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。

27. 我在暗中告訴你們的,你們要在明處說出來;你們耳中所聽的,要在房上宣揚出來。

馬太福音 1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