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加福音 18:11-29 新標點和合本, 上帝版 (CUNP-上帝)

11. 法利賽人站着,自言自語地禱告說:『上帝啊,我感謝你,我不像別人勒索、不義、姦淫,也不像這個稅吏。

12. 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,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。』

13. 那稅吏遠遠地站着,連舉目望天也不敢,只捶着胸說:『上帝啊,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!』

14. 我告訴你們,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;因為,凡自高的,必降為卑;自卑的,必升為高。」

15. 有人抱着自己的嬰孩來見耶穌,要他摸他們;門徒看見就責備那些人。

16. 耶穌卻叫他們來,說:「讓小孩子到我這裏來,不要禁止他們,因為在上帝國的正是這樣的人。

17. 我實在告訴你們,凡要承受上帝國的,若不像小孩子,斷不能進去。」

18. 有一個官問耶穌說:「良善的夫子,我該做甚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?」

19. 耶穌對他說:「你為甚麼稱我是良善的?除了上帝一位之外,再沒有良善的。

20. 誡命你是曉得的:『不可姦淫;不可殺人;不可偷盜;不可作假見證;當孝敬父母。』」

21. 那人說:「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。」

22. 耶穌聽見了,就說:「你還缺少一件:要變賣你一切所有的,分給窮人,就必有財寶在天上;你還要來跟從我。」

23. 他聽見這話,就甚憂愁,因為他很富足。

24. 耶穌看見他,就說:「有錢財的人進上帝的國是何等的難哪!

25. 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上帝的國還容易呢!」

26. 聽見的人說:「這樣,誰能得救呢?」

27. 耶穌說:「在人所不能的事,在上帝卻能。」

28. 彼得說:「看哪,我們已經撇下自己所有的跟從你了。」

29. 耶穌說:「我實在告訴你們,人為上帝的國撇下房屋,或是妻子、弟兄、父母、兒女,

路加福音 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