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加福音 12:2-11 新標點和合本, 上帝版 (CUNP-上帝)

2. 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;隱藏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。

3. 因此,你們在暗中所說的,將要在明處被人聽見;在內室附耳所說的,將要在房上被人宣揚。」

4. 「我的朋友,我對你們說,那殺身體以後不能再做甚麼的,不要怕他們。

5. 我要指示你們當怕的是誰:當怕那殺了以後又有權柄丟在地獄裏的。我實在告訴你們,正要怕他。

6. 五個麻雀不是賣二分銀子嗎?但在上帝面前,一個也不忘記;

7. 就是你們的頭髮,也都被數過了。不要懼怕,你們比許多麻雀還貴重!」

8. 「我又告訴你們,凡在人面前認我的,人子在上帝的使者面前也必認他;

9. 在人面前不認我的,人子在上帝的使者面前也必不認他。

10. 凡說話干犯人子的,還可得赦免;惟獨褻瀆聖靈的,總不得赦免。

11. 人帶你們到會堂,並官府和有權柄的人面前,不要思慮怎麼分訴,說甚麼話;

路加福音 1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