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5. 只是過犯不如恩賜,若因一人的過犯,眾人都死了,何況上帝的恩典,與那因耶穌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賞賜,豈不更加倍地臨到眾人嗎?
16. 因一人犯罪就定罪,也不如恩賜,原來審判是由一人而定罪,恩賜乃是由許多過犯而稱義。
17. 若因一人的過犯,死就因這一人作了王,何況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賜之義的,豈不更要因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嗎?
18. 如此說來,因一次的過犯,眾人都被定罪;照樣,因一次的義行,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。
19. 因一人的悖逆,眾人成為罪人;照樣,因一人的順從,眾人也成為義了。
20. 律法本是外添的,叫過犯顯多;只是罪在哪裏顯多,恩典就更顯多了。
21. 就如罪作王叫人死;照樣,恩典也藉着義作王,叫人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