羅馬書 4:1-18 新標點和合本, 上帝版 (CUNP-上帝)

1. 如此說來,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憑着肉體得了甚麼呢?

2. 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,就有可誇的;只是在上帝面前並無可誇。

3. 經上說甚麼呢?說:「亞伯拉罕信上帝,這就算為他的義。」

4. 做工的得工價,不算恩典,乃是該得的;

5. 惟有不做工的,只信稱罪人為義的上帝,他的信就算為義。

6. 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上帝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。

7. 他說:得赦免其過、遮蓋其罪的,這人是有福的。

8. 主不算為有罪的,這人是有福的。

9. 如此看來,這福是單加給那受割禮的人嗎?不也是加給那未受割禮的人嗎?因我們所說,亞伯拉罕的信,就算為他的義,

10. 是怎麼算的呢?是在他受割禮的時候呢?是在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呢?不是在受割禮的時候,乃是在未受割禮的時候。

11. 並且他受了割禮的記號,作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因信稱義的印證,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,使他們也算為義;

12. 又作受割禮之人的父,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禮,並且按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未受割禮而信之蹤跡去行的人。

13. 因為上帝應許亞伯拉罕和他後裔,必得承受世界,不是因律法,乃是因信而得的義。

14. 若是屬乎律法的人才得為後嗣,信就歸於虛空,應許也就廢棄了。

15. 因為律法是惹動忿怒的;哪裏沒有律法,那裏就沒有過犯。

16. 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,因此就屬乎恩,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;不但歸給那屬乎律法的,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。

17. 亞伯拉罕所信的,是那叫死人復活、使無變為有的上帝,他在主面前作我們世人的父。如經上所記:「我已經立你作多國的父。」

18. 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,因信仍有指望,就得以作多國的父,正如先前所說:「你的後裔將要如此。」

羅馬書 4